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知识 > 正文

我国公布南海部分岛礁标准名称,包括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附公告全文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地名的使用,现将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予以公布。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继续有效,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已公布的标准名称。

  

  一、岛礁标准名称

  

  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

  2020年4月19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