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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日前,钦州市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方案指出,要充分利用已有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按照“房地一体”的登记要求,以“总登记”的模式,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到2021年底,完成全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建成各级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市、县(区)两级的农村不动产数据全面汇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方案明确,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律不得收取调查测量费和登记费。农村妇女因婚嫁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村民进城落户,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农房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目前,市级和各县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已在加快推进。下一步,钦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督促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