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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里木盆地喀什北区块阿克莫木气田总体开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治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法律要求,我厅委托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塔里木盆地喀什北区块阿克莫木气田总体开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技术审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吕乔森

  电话(传真):0991-8812226

   

  附件:附件1:塔里木盆地喀什北区块阿克莫木气田总体开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公示)

  附件2:塔里木盆地喀什北区块阿克莫木气田总体开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技术审查的报告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tzgg/202106/f9a21cd8dd984c34a7bb58c61dde52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