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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结果(第12批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洪昆仑

  联系电话:0551—62553127

  邮箱:164155852@qq.com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 24日

  1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序列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专家评审结论意见

  1

  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大石门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1年5月18日

  《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定正确、地质环境问题与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评价适宜,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额与保护与复垦需求匹配,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附件: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大石门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tzgg/145867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