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衡阳市局开展矿坑积水排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0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矿坑积水全面排查,在矿区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置。

  排查要求,对关闭矿山,在办理闭坑手续前,督促原采矿权人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全面消除矿区安全隐患,矿坑积水区域未完成治理前,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对采矿权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和乱采滥挖矿区,组织乡镇政府在矿坑积水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并落实村组管护人员。正在治理的,督促施工单位在残留的矿坑积水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否则不得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107/t20210708_2662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