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做好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一、《通知》对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使用临时用地的使用范围、选址要求和使用期限等提出新的明确规定的,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的规定执行;未提出新的明确规定的,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7号)有关规定执行。我厅将结合《通知》有关规定,修订桂国土资规〔2017〕7号文。

  二、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对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使用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地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落实临时用地审批和监管责任,杜绝违法违规审批和使用临时用地行为。我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对各地临时用地审批、使用和复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不符合临时用地要求或未完成复垦任务等行为,采取公开通报或暂停临时用地审批等方式进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相关信息: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69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