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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许可证拟自行废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303号)部署,经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安徽省当涂县龙山桥镇外河铁矿地质普查等104宗探矿权勘查许可证(附件1)、铜陵市郊区古圣铁矿等19宗采矿权采矿许可证(附件2)有效期已届满,且矿业权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上123宗省级出让登记权限的矿业权许可证拟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22个工作日)内,请上述矿业权人到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请向我厅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原因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有效期内提出矿业权登记申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的,我厅将按规定纳入自行废止名单,向社会公告。

  请矿业权所在地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本公告送达矿业权人,并做好登记记录,规范填写送达回执。

  附件:1.勘查许可证拟自行废止清单.pdf

        2.采矿许可证拟自行废止清单.pdf

        3.矿业权许可证拟自行废止的公告送达回执.pdf

  2022年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tzgg/146384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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