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恢复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个人:

  2020年11月23日,我处印发《关于恢复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文件中规定2020年11月19日(含)前购置的补贴机具按照购置时补贴额给予补贴,2020年11月20日(含)起购置的补贴机具按照调整后补贴额给予补贴。经研究决定,对于补贴机具购置时间的认定,购机发票可不作为唯一凭证,各地区还可根据其它有效佐证材料给予认定。

  特此说明。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关于恢复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tzgg_5721/202201/t20220112_581389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