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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云南省省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5月17日修订)》公告,现将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1.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三农”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指导、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坚持全员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面向干部职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

  4.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宣传好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活动的依据标准、相关程序、具体要求,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5.健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解剖疑难案例,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针对农业农村管理、农业执法热点和社会关注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解读,主动答复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6.发挥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系统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信息,引导全省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筑牢依法治农理念。

  7.结合春耕备耕农事季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放心农资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形式,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

  (拟稿人:段春华 审核人:陆金全)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gongshigonggao_0614/387439.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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