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清风自然·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建设“廉‘证’苏小登”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20〕450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开展“清风自然·党风廉政教育月”
活动建设“廉‘证’苏小登”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先锋自然”建设目标,按照《关于开展“清风自然·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自然资党建〔2020〕11号)精神,进一步筑牢全省不动产登记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和道德防线,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省厅决定在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中开展“廉‘证’苏小登”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系统推进建设“先锋自然”为目标,开展“廉‘证’苏小登”建设,争当严作风、敢斗争的纪律先锋。按照“清风自然·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结合“苏小登党员先锋岗”创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知廉、思廉、醒廉、践廉、倡廉的良好氛围,推动江苏不动产登记在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对象范围。“廉‘证’苏小登”建设对象包括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廉‘证’苏小登”建设系列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相对集中两个月的时间,至7月中旬结束。建立长效机制后,纳入常态化工作,不断优化,与时俱进。
二、主要内容
“廉‘证’苏小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不动产登记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驰而不息反对“四风”,争做作风过硬、正气充盈的“苏小登”。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不动产登记队伍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违规吃请问题,树立“苏小登”良好社会形象。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党规党纪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具体办法》等文件精神文件。
(三)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要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切实巩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和“苏小登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成效。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四亮一承诺”活动,亮身份、亮服务、亮标准、亮廉洁,积极履职承诺。
(四)健全完善廉政制度。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要紧盯廉政风险点,将各类制度健全、完善、优化,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制度,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厘清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梳理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受理、审核、登簿、收费、发证、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窗口对外服务等环节流程、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全人员、全业务、全流程、全岗位的无死角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详细有效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六)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课;通过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利用《全省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和全国不动产登记行业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过举办廉政文化活动,结合党建品牌建设,开展廉政书法、绘画、摄影,廉政主题征文、廉言廉语征集等活动;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身临其境开展廉政教育。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立“苏小登”廉政教育课堂、廉政文化室(廊)等以“廉‘证’”为主题的教育平台。
(七)坚持依法依规登记。围绕登记业务质量和数据库管理、窗口服务水平等内容,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系统梳理、分析整改不动产登记行政败诉案件,提升依法登记水平。要通过业务培训、以案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登记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公开公正选择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队伍,规范透明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
(八)巩固主题教育成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便民服务举措,彰显“苏小登”走在前、当先锋的新担当新作为。全面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领证”改革便民服务,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问题的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加强窗口检查督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加强对登记窗口的检查指导,关心登记窗口建设和服务工作。要听取行风监督员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省厅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各地登记窗口开展核查督导,发现廉洁纪律问题的,取消“苏小登党员先锋岗”等参评资格,已经获评的予以摘牌。
(十)严格执纪问责。各地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对发现的廉政问题,严格依照党纪党规进行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形成不敢腐的强烈震慑。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需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开展“廉‘证’苏小登”建设目标和要求,做到与党建工作高效融合、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深度契合、与单位实际有机结合,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推进落实。各地要对“廉‘证’苏小登”建设各项活动加强统筹,注重创新,务求成效。要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建设方案,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开展形式,体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特点和岗位特色。各地要积极向省厅报送先进人物和事例,宣传“廉‘证’苏小登”建设成果,各设区市局要在7月20日前将本市“廉‘证’苏小登”建设活动情况报省厅。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深化拓展“廉‘证’苏小登”建设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融合业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在化风成俗上做文章、在日常监督上求突破,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电台、网络等宣传平台和不动产登记对外服务窗口,大力宣传“廉‘证’苏小登”建设活动。省厅网站、省厅党建网、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对各地特色亮点和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介。省厅将对各地建设活动进行评价,对“廉‘证’苏小登”建设活动组织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苏小登”进行表扬。
联系人:张记真 025-86599826 552122977@qq.com。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72341a1d0172360b303f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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