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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先行”目标,以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将“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为推动“两个先行”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创建一批展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到“八五”规划实施中期,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八五”规划实施末期,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高标准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

  积极开展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创建活动,各设区市建成不少于2家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全省建成30家以上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力争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收官前,全省建成一批具备专业领域特征、地方文化特色,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的高质量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工作重点,建设自然资源主题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自然资源发展相适宜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对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改造提升,突出“自然资源味”,融入新元素、注入新内容、焕发新面貌、发挥新作用。

  (二)挖掘地方资源,建设具有当地自然资源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结合我省各地在土地、矿产、海域海岛、测绘地理信息、规划等各领域的改革实践、法治实践,充分挖掘当地自然资源系统法治资源,突出把握本地区自然资源改革和发展进程中重要法治事件,讲好自然资源法治故事,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

  (三)突出行业特征,建设“科普+普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依托各类自然资源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校、研学中心等,融入自然资源法治元素,打造一批行业特色突出、免费向公众开放的自然资源“双普”阵地,常态化、立体化、多层次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依托公共设施,建设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将普法融入公共服务过程,充分依托规划馆、城市展览馆、自然保护地等公共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合理利用广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设施,丰富自然资源法治元素,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利用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公共服务大厅,设置法治宣传栏(台)、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延伸阵地建设链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创新普法方式,建设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动态LED壁画系统、互动触摸探索系统、虚拟游戏体验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改革,促进供需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六)拓宽普法渠道,丰富在线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平台。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采用电子信息、数据链等新技术,建设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利用公益广告、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时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把握建设要求。各类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要突出宣传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坚持科学合理布局,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要根据情况,不断完善基地(阵地)功能设施,要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指定专人做好基地(阵地)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打造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要申报或建成不少于1处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要统筹安排建设时序,指导所辖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八五”普法规划期内完成创建任务。各地创建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的宣传实效,把宣传教育贯穿建设工作始终,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加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力度,形成良好氛围,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1.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申报和创建要求.docx

  2.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申报表.docx

  3.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申报名单汇总表.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22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2/8/23/art_1289924_58996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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