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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70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单位资质延续和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符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有关规定,申请延续或升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2.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延续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申请升级乙级资质的应在取得相应丙级资质证书两年后提出申请。

  3.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相关要求,不再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新设、延续等申请,原已发丙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1.2022年9月1日起,随时受理。

  2.以网上受理方式受理。可登录“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主页→网上办事→行政许可→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或直接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进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相应页面。

  三、申报材料

  1.下载报盘软件。申报材料使用“全国地质灾害资质申请报盘软件(申报单位使用)V1.4版”报盘软件制作,官网下载地址:https://www.mnr.gov.cn/fw/xzfw/rj/dz_19225/dzzhrj/201808/t20180813_2162863.html,也可在搜索引擎检索软件名称后进入相应网页下载,或在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QQ群(群号:138956523,439318806)共享文件下载。

  2.制作报盘材料。安装报盘软件后,按照报盘软件中相应“申请必须附具的材料”要求填写,也可参考附件“申请报盘材料目录”,或网上登录“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主页→网上办事→行政许可→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选择相应资质类别后链接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查看,按要求在报盘软件上制作报盘材料。

  3.网上申报。在上述“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并点击“在线办理”,上传制作好的报盘文件。只需网上申报电子报盘,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电子报盘材料电子文档中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文件等应为原件彩色扫描,并确保清晰可辨。

  2.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当提供近期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所提供凭证应能够通过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管理平台查证。

  3.申请单位由丙级升级乙级资质,在报盘软件中选择新设乙级资质进行填报。

  4.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人员、业绩等存在弄虚作假的,按退件处理;申报材料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应资质申报。

  5.对经查实有严重伪造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申报主体,将其失信信息推送至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6.29、30、31、62号令未涉及相关事宜,请参照资质受理常见问题解答,有关材料可到网上办事指南或江西省地质灾害资质QQ群(群号:138956523,439318806)下载。

  联系人:赖飞

  联系方式:0791-86717120(兼传真)

  邮 箱:jxdzkcgl@163.com

  

  附件:申请材料目录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申请报盘材料目录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彩色扫描电子文档):企业法人应出具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出具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彩色扫描电子文档):应出具法人代表人证明文件。

  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彩色扫描电子文档):有主管部门的,应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文件,无主管部门的,应出具企业章程、董事会推选纪要等证明文件。

  4.单位人员身份证明(彩色扫描电子文档):应出具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

  5.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明(彩色扫描电子文档):应按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填写。

  6.设备仪器清单(彩色扫描电子文档):应按报盘软件中设备仪器相关附表文本格式填写。

  7.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电子文档):应按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扫描件或电子件;合同或委托书、中标文件、备案表、专家验收意见(含专家组签字页)、业务手册、报告封面,如有支付款项发票请提供。

  8.原资质证书取得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监理)资质单位无监理(施工)资质情况(电子文档):按格式填写,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监理)资质单位无监理(施工)资质情况由申请单位出具声明。

  9.原资质证书(彩色扫描电子文档):持有单位目前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应出具该资质证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2/8/31/art_29153_4128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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