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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自然资便函〔2022〕2182号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狠抓科技力量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结合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非涉密项目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科研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在过去五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要求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https://202.61.89.16:9999/kjxt)中实名注册。其中,申请财政资金或配套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四川省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无相关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确定牵头单位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过去五年内在申报和承担科研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需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中实名注册,完成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研项目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2.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严厉打击违背科技伦理原则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对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并终身追责。

  3.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2项。

  (三)项目个数要求

  1.自筹资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原则上不限数量,应根据申报单位实际科研力量确定申报。

  2.财政资金、配套资金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各地勘单位和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企业等其他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以上申报数量含联合申报”要求,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申报。其中,各地勘单位指的是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已申报并通过国家、部、省等科研项目的,不允许再次申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项目。如重复申报,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度所有申报项目。

  2.项目执行期从2023年1月1日起(任务合同书有另行要求的除外)。

  3.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4.鼓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科研项目申报,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联合进行科研攻关和技术研发,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配套或自筹资金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研究。

  二、申报流程

  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登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https://202.61.89.16:9999/kjxt),申报单位管理员实名注册项目申报单位账号,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项目负责人实名注册负责人账号,由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如项目负责人注册时无个人所属单位,请通知单位先完成项目申报单位注册。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在“用户中心-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中“新建”项目申报书,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单位核实。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在“用户中心-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中双击项目名称,可查看项目申报书详情。核实无误后,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数量范围内择优提交审核单位在线审核。其中,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地勘单位的所属单位,在申报财政资金、配套资金项目时,还需经上级单位审核推荐。

  (四)审核单位审核。审核单位负责项目申报书网上受理和初步审核。

  (五)立项评审。厅科合处组织对初审通过的科研项目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含内部审核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科研项目报厅党组会审定后,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六)申报书修改。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可将项目申报书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处修改。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可在“项目申报-已办”中查看项目当前状态和申报状态。

  三、申报时限及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9日18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在线申报将于2022年9月9日18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非涉密项目全程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和立项。暂无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件。

  四、申报咨询

  联系电话:厅科合处      028-87036116

            审核单位      028-87760943

            技术支撑      15228826870

  举报电话:厅机关纪委    028-87032118

  邮    箱:scgtkjc@163.com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gsgg/2022/8/10/c9656e7f28be42f6adbdca3732c6d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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