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储备三年滚动 计划及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黔国土资规〔2018〕4 号),现将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黔国土资规〔2018〕4 号文件要求,严格依照附件的编写提纲,在今年 8 月底前编制完成 2022-2024 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9 月底前编制完成 2022 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各地在编制三年滚动计划时要充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城镇低效用地状况等,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合理谋划,并从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中提取地块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三、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完成后,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期如需调整的,每年可自行按规定调整一次,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
四、各地应及时将批准后的土地储备计划按照自然资源部权益司要求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认真填报。
五、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调度,汇总本辖区内各储备机构编制的计划及政府的批复文件等成果资料(纸质及光盘)提交至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负责各地上报成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土储部 陈谋
联系方式:0851—86823112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 B 栋 18 楼 1802 室(邮编:550081)
附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2021年6月10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pdf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dlyxxgk/zrzy/syzqy/202201/t20220121_7237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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