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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运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监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226号)要求,各地应于4月30日前在改版升级后的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完成各类基础数据和历史信息数据填报工作。省厅对各地填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截止4月底,各地填报情况很不理想,绝大部分市、县未对拟收储地块、入库储备地块、出库储备地块的历史数据进行填报及审核,结合部有关工作安排,为确保全面完成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填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权益司将在6月底对全国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进行统计,并于7月开始,按季度通报全国各省(区、市)系统数据情况。对于不报、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退出名录等处罚;对于连续6个月不在系统填报信息的机构,直接退出名录;对于退出名录的机构,1年内不再接受其进入名录的申请。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土地储备机构高度重视,加快系统数据填报,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督促指导所辖土地储备机构认真填报,特别是对拟收储地块、入库储备地块、出库储备地块三项历史数据要结合2019年10月部权益司开展土地储备专题调研时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在6月25日前全面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

  三、省厅将按部相关要求,对各市(州)、县(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土地储备机构填报工作进行检查统计,对不按要求完成填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省厅委托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具体承担监测监管系统省级相关管理工作,系统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联系。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dlyxxgk/zrzy/syzqy/202201/t20220121_7237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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