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桂江(大溶江段)、桂江(漓江段)、桂江(主河段)、湘江(兴安段)、湘江(全州段)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桂江(大溶江段)、桂江(漓江段)、桂江(主河段)、湘江(兴安段)、湘江(全州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桂江(大溶江段)、桂江(漓江段)、桂江(主河段)、湘江(兴安段)、湘江(全州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桂江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湘江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3个地级行政区的14个县(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桂江(大溶江段)、桂江(漓江段)、桂江(主河段)、湘江(兴安段)、湘江(全州段)等5个登记单元涉及市、县(市、区)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show?id=8035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0-07-15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5-13
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
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4-01-12
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0-05-13
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4-28
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3
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4
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8
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热门资讯
2020-07-15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5-13
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
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4-01-12
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0-05-13
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4-28
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3
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4
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8
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1-06-23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