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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关于更新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更新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申报评审专业

  根据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需要,增加地质矿产(煤层气)评审专业,申报要求参照其他评审专业。

  二、明确专家组长申请要求

  (一)申请进入专家组长库的,在《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基础上,增加填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组长推荐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申请进入专家组长库一般应取得至少一名在库专家的推荐意见,也可由所在单位推荐。

  (二)所有申请进入专家组长库的专家均需在本次评审专家库更新时履行评选程序。

  三、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一)为精简材料、节约纸张,代表性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无需全面复印,仅复印关键信息页(如评审备案文件封皮、专家组签字页)、满足评选需要即可。工作经历证明涉及非直接评审备案(验收)的,还应同时提供对应评审备案(验收)的证明材料,如报告初审等。

  (二)申请多个专业方向或增加专业方向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中分别填写各自对应专业方向的代表性工作经历证明。

  (三)为便于保存和评选使用,所有提交材料请装订成册,电子光盘请在外包装加上姓名等标识信息。

  (四)由于年龄原因,申请成为特邀专家的,在“申报评审专业”注明特邀专家即可。特邀专家除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领域的咨询工作外,还将参与专家考核、评价、评选、指导等工作。

  (五)本次专家库更新完成后,资源储量核算专家将单独管理使用,请地质矿产专业技术人员注意填写申报。资源储量核算方面的工作经历条件可不受主持、主编或主要起草人排名限制。

  欢迎全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踊跃报名。

  附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组长推荐及审核意见表

   2022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zwgk/tztg/202208/t20220817_210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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