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9-10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自然资函〔2022〕1261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运河徐州段核心
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请示》(徐政报〔2022〕18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请你市尽快印发《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细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批示的重要措施。你市要建立健全管控长效机制,科学系统谋划,充分发挥《细则》对大运河徐州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管控和指导作用。
三、你市要统筹考虑大运河徐州段的历史文化属性、生态环境属性和综合承载功能,严禁各类不符合《细则》要求的建设行为;一体高效落实分区管控体系和土地用途的转换、调整、退出规则,助力构建运河沿线高品质国土空间。
四、《细则》中明确的分区管控范围、管控要求、保障措施等要及时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核心监控区中建成区矢量数据请于2022年9月9日前报送我厅,纳入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管理。
五、《细则》一经批复,不得自行修改。确需调整和修改的,须按法定程序报省政府批准。执行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314d1a001831696d4e700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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