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调查监测处 时间:2022-09-23 17:17:00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辽自然资发〔2022〕114号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部门:

  按照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全国委员会、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十四五”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自然资职鉴〔2022〕5号)要求,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辽宁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调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领域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查清查准我省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大赛目标

  大赛以“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为主题,旨在通过大赛,激发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热情,进一步提高我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技术水平,促进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重点难点问题,培养一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形成一批技术与生产相结合的应用成果,并促进行业单位党建、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改革发展等。

  三、赛事组织

  大赛在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指导下,由辽宁省地矿集团工会、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承办。成立大赛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委员会主任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于海峰、辽宁省地矿集团工会主席王文奇担任,大赛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和承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大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由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组、赛务组和技术组,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裁判考核、监审仲裁和大赛活动总结宣传推广等日常工作。

  各市(含沈抚示范区)为大赛预赛分赛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的培训和预赛等活动。

  四、比赛方式

  大赛由团体赛和个人赛组成,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1个工种赛项,参赛单位以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集体(或部门、项目组等)为主体,以预赛和省级决赛方式进行。

  (一)预赛

  1.市级预赛。由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在本辖区内组织近三年从事市县两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单位及个人选拔,择优向大赛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参赛集体和12名(每集体不超过4人)参赛选手,选拔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需按照次序排序。

  2.社会自荐。不参加市级选拔且近三年从事省市县各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单位,可在本单位选拔出不超过4名参赛选手(按次序排列),代表本单位向大赛委员会自荐报名,经大赛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大赛委员会组织全部社会自荐的单位进行预选赛,社会自荐预选赛数量原则上选拔不超过社会自荐报名总数的40%,但最多不超过8家参赛集体参加省级决赛。

  市级选拔和社会自荐的所有参赛选手需为具体从事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人员,且需在9月25日前向大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参赛集体和个人材料,填写《组队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选手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大赛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具有参赛资格。

  (二)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采取团体综合比赛和个人现场比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拟定于9月下旬在沈阳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以报到通知为准。

  1.团体综合比赛。围绕大赛主题,以各单位上报的近三年已经完成的各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为抓手,开展综合性“五比五赛”。综合比赛以材料评比和现场汇报两方面进行,最终按综合成绩赛出不超过15个优胜集体。

  2.个人现场比赛。荣获优胜集体的参赛选手入围个人决赛。个人决赛以现场考核和考试两方面进行。现场考核由现场裁判组评分,以综合平均分形式,确定参赛选手现场考核得分。考试由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作答试卷。

  参赛选手总成绩按团体综合比赛成绩和个人现场比赛成绩计分,最后按照得分排序,选择前50名优胜选手给予奖励,得分相同者,以个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以现场考核得分高者优先,再次以集体综合评比成绩高者优先,大赛不设并列奖项。

  五、奖励办法

  大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团体奖

  对荣获大赛前15名的优胜集体,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向优胜集体所在的部门(或项目组等)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对优胜集体第一名的参赛集体,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工人先锋号”称号。

  (二)个人奖

  1.对荣获大赛第1名的优胜选手,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联合颁发荣誉证书;给予20000元现金奖励。

  2.对荣获大赛2至5名的优胜选手,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联合颁发荣誉证书;依次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现金奖励。

  3.对荣获大赛6至50名的优胜选手,由大赛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1000元现金奖励。

  (三)优秀组织奖

  对为大赛组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赛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

  对大赛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择优向全国竞赛委员会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六、相关要求

  (一)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各市人社局和总工会,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做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积极组织职工参赛。大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谋划设计,广泛发动,注重细节,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推动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大赛活动和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六)加强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科学制定比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联系方式

  (一)大赛委员会办公室:

  1.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事务服务中心

  崔伟 024-31616543 135 916 79666 024-31616572(传真)电子邮箱:239402079@qq.com

  2.辽宁省地矿集团

  薛松强 024-86256799 139 988 78996

  (二)大赛委员会: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郝春炜 024-62789129 136 040 11977

  附件:1.组队报名表

  2.参赛选手登记表

  3.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总工会

  

  

  

  2022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ln.gov.cn/zwgk/ttzgg/202209/t20220923_46781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