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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陶瓷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华北陶瓷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滨海新区更新2022-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华北陶瓷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华北陶瓷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

  规模:华北陶瓷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北陶瓷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与地块相匹配的产业布局、导入及运营等相关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依法纳税票据凭证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票据凭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违法用地等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需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不低于20亿元(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成员银行存款余额的累计金额为准);

  (七) 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提供不少于150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或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如为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函等);(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成员银行资信证明的累计金额为准);

  (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开标当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九)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7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除第(六)、第(七)条的要求外,联合体全部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7日到2022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原因,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现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2)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与招标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奎元,联系电话:18512210005)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①投标人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投标申请人登记表》;②投标人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汇款账户信息。获取汇款账户信息后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该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③汇款后将投标人基本信息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8512210005@163.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告知投标人;⑤投标人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招标文件费的发票可在疫情过后到代理机构领取或由代理机构进行邮寄送达。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07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3日16时00分。逾期不接受报名。

  7.2报名方式:投标人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投标申请人登记表》,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并以文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8512210005@163.com。

  7.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4公告发布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

  7.5合作期要求:签订《城市更新开发协议书》之日起十五年内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7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转为谈判方式,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7.7.1投标报名单位仅为1家时,向唯一报名单位发出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组建谈判小组对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城市更新实施能力评估,重点对规划方案、产业策划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政府收益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形成谈判报告,确定实施单位。

  7.7.2投标报名单位为2家时,向投标报名单位发出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组建谈判小组对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城市更新实施能力评估,重点对规划方案、产业策划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政府收益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形成谈判报告,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城市更新中标实施单位。

  7.7.3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投标报名单位均已购买招标文件,但开标时不足3家,参照7.7.1条和7.7.2条相关内容,直接转为谈判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7.7.4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投标报名单位均已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但在评标阶段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或综合得分75分以上的不足3家,参照7.7.1条和7.7.2条相关内容,直接转为谈判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司法、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和羽道与海兴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联系人:闫磊

  电话:022-25357256

   

  招 标 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地 址:国泰大厦9楼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022-6622357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

  联系人:王奎元

  电话:022-27457468/18512210005

  电子邮件:18512210005@163.com

  2022年 12月07日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tdcrgg/202212/t20221207_6052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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