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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局出台10条措施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海用林需求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明确市级重点项目由市全额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部分重大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附图承诺的方式,适度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规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内相关项目海域使用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可申请同步提交;承接省级审批的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明确由县区登记机构办(受)理。省重大项目不占用市级林地定额。进一步简政放权,给予自贸区、高新区、开发区等功能板块更大的自主权。市里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已将审批时限从30天压缩至10天以内。(连云港市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xxjl/2022/09/09165413753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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