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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全省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自然资办发〔2022〕16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

  发全省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

  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印发了《全省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转发。

  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宪法宣传周期间,自然资源部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全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奖竞答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竞答活动。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12月12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省厅法规处。联系人:刘苗,025-86599727,邮箱:151528886@qq.com。

  

  附件:全省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4df279e0184e04cf0c7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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