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不动产登记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直接影响自然资源系统的对外形象,直接反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直接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务必始终高度重视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危机感狠抓作风建设,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久久为功,推动登记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切实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登记人员集中学习部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让登记人员对每一项具体内容学懂弄通悟透,做到入脑入心。各地要将政治学习、廉政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学,又着眼长期学,将学习覆盖到每一名登记人员,贯穿到具体的实践工作中。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调动登记人员学习热情,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自觉改进自身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登记队伍整体凝聚力、战斗力。
三、全面落实作风常态化建设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作为每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认真全面落实。各地要围绕5个方面、12条举措、46项任务、29个量化考核事项,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拿出过硬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持续深入推进。省厅将每年对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开展一次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考核,各设区市要对所辖县(市、区)开展考核,考核结果逐级上报。
每年1月5日前,各设区市、赣江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向省厅报送上一年度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安排,省厅将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
附件1: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量化考核责任清单
附件2: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量化考核责任清单.docx
附件2: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2/9/30/art_29153_4163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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