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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14号)和《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22〕7号)要求,现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中应当提供“主要设备发票复印件等技术设备;单位有关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等”的材料纳入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予以公布 :

  自然资源系统

  

  序号

  办理行政事项的行政机关

  行政事项名称

  行政事项类别

  证明事项名称

  出具证明的单位

  备注

  1

  省级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主要设备发票复印件等技术设备;单位有关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等

  税务部门或知识产权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单位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审批.docx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2/10/14/art_35804_4175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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