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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12月2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我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提升自然资源资产法治保护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在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常态化,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合力。

  根据《实施意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与人民检察院建立会商沟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双方定期相互通报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法律文书;共同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平台建设;相互通报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案件的重大情况、重大事项和重大舆情,共同研究处置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共同回应社会关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与人民检察院共同协作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共同发布相关案例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质效;要加强业务交流,共同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业务水平提升;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ywbb/2022/12/6/fd459662804046b19d7dabdac91218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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