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有关新闻单位:
2022年,围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聚焦“稳进提质”有效政策、解码赋能共同富裕、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耕地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管理、矿政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以及自然资源执法等重点工作,全系统和各新闻单位推出了一批高质量宣传作品,展现了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度在通讯社、报刊、电视电台、官方新媒体平台等原创首发的自然资源新闻。
二、申报标准
(一)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二)作品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特色突出, 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富于创新,社会效果好,能够准确、充分展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传播手段富有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转载、链接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四)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五)参选作品应为申报单位原创,并在2022年度内首次刊发。
(六)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作品,不得推荐。
三、奖项设置
特别奖:1件;
一等奖:5件;
二等奖:10件;
三等奖:15件。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
(二)报送截止后,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选结果在厅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布。
五、推荐要求
1.各单位推荐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新闻作品不超过2件,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新闻作品不超过3件,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推荐新闻作品不超过1件。
2.评选报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请标注:“报送单位+作品标题/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
3.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放在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同时提供发布电子件(复印件、扫描件或者发表链接,文件名为作品标题)。
4.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85310045@163.com。
联系人:陈霄,联系电话:0571-88877305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2/12/19/art_1289924_59010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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