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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项目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4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5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2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58118907)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

  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备注

  平阳县海塘安澜工程(宋埠西湾海塘)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新兴产业园东侧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11.2168

  40年

  新增海塘镇压层

  1.1000

  4年

  施工用地

  非透水构筑物

  18.3638

  40年

  新增海塘镇压层

  0.0574

  4年

  施工围堰

  平阳县宋埠-西湾堤坝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新兴产业园东侧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1.6663

  40年

  用海人由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5日

  平阳县海塘安澜工程(宋埠西湾海塘)申请用海位置图(红色区域)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2/12/15/art_1289924_59010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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