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我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被国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采用发布。厅法规处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司法厅评为行政立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我厅一行政复议案、一行政诉讼案分别被司法厅评为2022年度全省涉企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全省行政应诉十大典型案例,实现2022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双丰收。我厅报送的《创新用海项目专员保障措施助力海洋经济发展》获评2022年度江苏“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概况
(一)强化法治体系建设
一是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全国首创、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关于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定》,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决定》被自然资源部通报表彰。组织起草省政府规章《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将新型基础测绘建设内容纳入管理范畴。对我省涉及自然资源的11部政府规章进行全面评估,建议保留5部,废止3部,修改3部。制定《江苏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发挥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主动与省人大、省司法厅做好对接,做好相关立法协调工作。高质量完成300余件次各类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参加各类立法协调会40余次。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涉及自然资源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进行全面清理,最终报省政府决定废止15件(包括经审查已废止的2件),保留15件,修改8件;对我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清理后保留33件并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目录,《自然资源报》在头版刊发新闻报道清理工作。组织对《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三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贯彻落实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对4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履行备案程序。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快推动《江苏省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职责分工、程序履行、机制保障等内容。制定公布我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等两个重大决策事项落地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成我厅10名公职律师的2021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组织厅机关80名同志参加省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完成证书换发。
(三)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速推进《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完善“两法衔接”,联合省检察院起草全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有关措施。强化以案释法的警示作用,编发《江苏省土地矿产执法查处典型案例》,树立良好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导向。二是加大违法用地执法力度。推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监管系统,构筑“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自动识别预警,实时跟踪结果。完善“日监测、即时发,两日清、次周核”工作机制,采取“县级核查上报,省级内外业复核”的方式,精准打击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扎实有序开展农房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建立土地执法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提升土地执法监管水平。
(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监管制度》,明确巡查监管岗位职责,规范平台日常运维、巡查监管、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数据备份等工作流程。组织开展门户网站的巡查监测与整改工作,对省级、设区市级、县级站点进行分类读网巡查,建立“巡查监测-整改反馈-结果复核”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全面启用平台信息内容智能辅助检测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自主纠错和安全防护能力。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0余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件。
(五)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强化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争议案件324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办结,整体运行平稳。提升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质效,成功办结全国首个征地成片开发批复行政复议案并获部法规司肯定,《自然资源报》法治专版予以报道;妥善办结全国系统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第一案。印发《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总结全省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情况,对纠错案件集中分析,重点关注行政强制、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领域的案件办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二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沟通是生产力、协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加强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南京中院等部门的沟通,寻求办案共识。每年组织厅法律顾问律所就问题突出领域制作法律意见书,以案件办理倒逼依法行政。加强公益诉讼“三日内”逐级层报制度,强化案件管理和诉前化解,全省未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清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业务办理事项流程清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率先整省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持续优化测绘审批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不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统筹推进《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涉及自然资源改革事项。调整全省系统94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省以上设定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常态化普法与重要时点普法有机结合。开展“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微视频大赛”活动,展播界面累计访问量高达五十八万余次,累计票数十万余票。积极开展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其中我厅制作的《测绘法》宣传视频和省宣传活动双双被学习强国录用。
(八)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争议案件报告。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法治供给、强化法治实施、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法治保障,基本上形成法治供给、实施、监督、保障的政策闭环。该意见获自然资源部肯定并在全国系统内转发。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8大项16小项年度工作任务,被自然资源部《内部要情》刊发。组织开展对全省系统2021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考核,对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35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5个设区市局,制发整改意见书。
二、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打算
我厅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自然资源工作效能、审批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构建法治工作新格局
科学安排立法节奏,按照“急用先行、适当超前、管用够用”原则,统筹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释,逐步启动《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力争在全国系统率先出台。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遴选,鼓励基层在制度落实、争议解决中拓展思路,先行先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当及时制定并对外公布。逐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年度法治事件评选,集成省市县三级年度重大、有影响力、有创新性的法治工作。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提升卫片“日监测”日常监管效能,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拓展监管领域,适时总结推广经验成果。深入推进土地违法违规“清零”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按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强化法治、积极稳妥”的原则,坚决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到位一宗,及时销号一宗。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整治试点工作,抓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巩固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分析梳理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探索解决途径。以裁量基准的贯彻执行为抓手,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确保案件总量与纠错数量双下降、重点地区与重点类型案件总量双改善。建立案件办理风险提示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协同复议机关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健全行政应诉机制,按照“谁行为、谁负责、谁出庭”原则确定业务机构和法治工作机构职责边界。健全年度通报制度,实现趋势性变化分析与针对性改进举措一体研究、一体部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专业作用。会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复议机关以及高校专家等专业力量遴选发布年度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试点改革事项,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制定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域评估、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探索“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交房(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等提质增效新举措,持续打造“苏小登”“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等江苏品牌。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实施,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打造“自然资源大课堂”普法平台。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重要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贯彻实施为节点,对立法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释惑。积极通过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普法时点,因地制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积极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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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5ff8bbc018601872ab30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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