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3-02-01 15:01:00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提高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我厅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辽宁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伟同志依法履行厅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面推进厅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读本摘编集体学习,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辅导学习,深刻领会《黑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宗旨和核心要义。厅机关制定了2022年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明确规定学习内容,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学深学实,取得实效。通过学习,丰富理论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增强创新能力,与时俱进,踔厉奋发,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制度体系。根据《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以提高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快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编印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释义》,健全完善我省自然资源制度体系,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打造诚信名片。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行动方案》,并按照“六个一”任务要求,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到位,在查摆、整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问题的过程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制定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在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检查时间,做到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工作。按照案卷评查要求,梳理汇总全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目录和执法案卷,并将案卷目录报送省司法厅以待抽查,省司法厅抽查后,积极对抽查案卷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案卷质量。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2年共提交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材料66件,应诉各类诉讼案件92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局限于案卷审查办理,多次召开有申请人、被申请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保持高压态势不减弱,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围绕“控增”“减存”,依法依规推进农房整治。建立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健全保障措施,确保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发挥作用,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开展存量问题整治试点,确定沈阳市辽中区等三个县(市)为试点地区,统一调度督导,扎实推进“减存”任务。二是持续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深化巩固工作。按照《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在组织各地紧盯未消除违法状态违建别墅后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配合省纪检监察部门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建豪宅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出台省级工作方案,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省专项办提供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成果,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切实巩固违建别墅整治成果。三是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强化耕地保护力度。全年核查卫片图斑8.5万宗,完善用地手续240宗,减少违法用地面积3041.68亩,其中耕地1947.1亩;拆除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3592宗,恢复土地原貌面积31481.66亩,其中复耕耕地面积20017.04亩。四是突出生态保护,严格海洋执法。组织沿海各市开展北海局移交我省的165个的海域存疑图斑的核查工作,经核实41个属违法用海,其中13个已处置到位恢复海域原状消除违法状态,4个已立案查处正在办理,24个正在整改中。组织跨区域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开展全省重点采砂区巡航执法,累计开展巡航执法定点值守120天,突击执法44次。五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印发了《辽宁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加速推进落实。截至2022年12月,我省已提前完成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金矿矿山和废弃矿硐目录清单全部272个点位排查,完成了182个矿井(硐)的封堵工作。
(五)转变服务作风,打造“用心贴心”政务服务环境。一是积极推进电子档案试点工作。作为省政务电子档案试点单位,全面推进电子档案试点,健全电子档案“归档、存储、查阅、调取”机制。二是大力推进取消纸质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规范化,对我厅32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在线收取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取消重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和群众已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目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事项占我厅全部事项的94.1%,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厅局中处于领先水平。三是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试点。按照省政务办安排,积极配合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将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四是推进公共(便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编制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的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将省级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辽宁政务服务网统一办理,编制了详尽的办事指南,为企业提供便民服务。五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集成服务模式。完成了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辽宁不动产登记”APP升级改造工作,全面与省政务服务网和“辽事通”APP进行对接,提供了不动产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和信息查询跨省通办。指导各地对接本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将登记结果推送给当地水电气公司,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业务联办。
(六)以实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围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向社会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联合盘锦湿地保护协会在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文化广场举行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海洋公益科普宣传,现场开展了捡拾海洋垃圾及湿地保护志愿者招募活动;组织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览、调研、学术交流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邀请专家学者,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做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讲座,全系统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共计1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与自然资源部法规司、中国自然资源报社联合举办《宪法》《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奖竞答。通过一系列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努力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
我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存在满足于现状,对国家最新的政策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执法程序、执法环节不够规范问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3年度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打算
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全面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国家能源、资源和粮食安全观,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是强化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制定自然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涉企行政执法计划,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落实自然资源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土地、矿产、海洋、测绘等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开发保护秩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加大合同审查力度,防范化解合同法律风险。
三是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探索开展“送法工程”,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四是强化自然资源立法调研。紧盯国家立法进展,待《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耕地保护法(草案)》审议通过,国务院配套行政法规审议出台后,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开展《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辽宁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为我省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zrzy.ln.gov.cn/zwgk/ttzgg/202302/t20230201_4732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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