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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用海公示 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时间:2023-02-06 16:07:00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3年第1号)

  我厅按规定对上报省政府审批用海予以公示:

  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年产15650吨农药原药及8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用海申请

  申请人: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东山街1号;用海位置: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创业路以南、东山街以西;用海面积:用海面积17.9858公顷,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类型及性质:工业用海,经营性;期限:50年。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区域一范围(CGCS2000):(坐标点1-2-…-7-8-1连线范围内)

  

  序号

  东经

  北纬

  1

  120°57′57.740″

  40°45′28.000″

  2

  120°57′07.258″

  40°45′27.894″

  3

  120°57′07.501″

  40°45′48.058″

  4

  120°57′54.919″

  40°45′48.164″

  5

  120°57′54.919″

  40°45′48.140″

  6

  120°57′55.016″

  40°45′48.139″

  7

  120°57′54.758″

  40°45′30.320″

  8

  120°57′54.780″

  40°45′30.320″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事项存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2日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邮箱地址:lnshyc@163.com。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原文链接:http://zrzy.ln.gov.cn/zwgk/ttzgg/202302/t20230206_4734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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