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资源抵扣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暨价款缴库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资源抵扣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暨价款缴库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资源抵扣矿业权价款计算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恢复我省煤矿采矿权价款征收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833号)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一)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请予办理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与大方县安乐乡百功煤矿剩余资源抵扣的函》,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属兼并重组保留煤矿,根据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84号批复,金竹坪沟煤矿配对关闭煤矿为盘县盘南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大方县安乐乡百功煤矿。现盘州市金竹坪沟煤矿申请将配对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储量进行抵扣。

  (二)盘州市金竹坪沟煤矿于2020年办理兼并重组批复拟建规模采矿许可证时计算过矿业权价款。根据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275号,备案的煤炭总资源储量1010万吨,煤类为焦煤,估算煤层气资源量0.039亿立方米。计算矿业权价款为6060万元(6元/吨×1010万吨=6060万元)(厅办文编号001-19-202002352)。

  2021年成立独立法人公司,采矿权人由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变更为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由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变更为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省厅办文编号001-22-202100417)。

  (三)大方县百功煤矿于2008年办理采矿权扩能扩界时处置过矿业权价款,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8〕191号,备案的资源储量951.9万吨,煤类为无烟煤,计算矿业权价款945.84万元[(0.8元/吨×721.5万吨=577.2万元)+(1.6元/吨×230.4万吨=368.64万元)=945.84万元](省厅办文编号001-08-20081645),价款、资金占用费及滞纳金均已缴清。

  根据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大方县能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大方县百功煤矿自2007年至2019年期间处于停产停建状态,大方县百功煤矿剩余资源储量为951.9万吨,煤类为无烟煤。按不同煤类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标准折算,大方县百功煤矿无烟煤可抵扣焦煤475.95万吨(3元/吨÷6元/吨×951.9万吨=475.95万吨)。

  (四)盘州市金竹坪沟煤矿2020年计算价款的资源储量扣除大方县百功煤矿剩余资源储量后为534.05万吨(1010万吨-475.95万吨=534.05万吨),本次抵扣后计算矿业权价款为3204.3万元(6元/吨×534.05万吨=3204.3万元)。

  煤层气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本次暂未计算,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按规定征收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根据“黔自然资函〔2022〕833号”规定,现将盘州市金竹坪沟煤矿抵扣后矿业权价款分期缴库告知如下:   

  (一)缴款单位:贵州金竹坪矿业有限公司盘州市响水镇金竹坪沟煤矿(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AL38M7XH,联系电话:13269782300)。

  (二)、缴纳总额:3,204.3万元。

  (三)征收单位:盘州市税务局。

  (四)缴纳方式: 2  。(选填)

  1.一次性缴纳:应缴金额:     万元;缴纳时间:    年    月   日前。

  2.分期缴纳:

  首  期:应缴金额644.3万元,缴纳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第一期:应缴金额512万元,缴纳时间: 2022年7月30日前;

  第二期:应缴金额512万元,缴纳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

  第三期:应缴金额512万元,缴纳时间:2024年7月30日前;

  第四期:应缴金额512万元,缴纳时间:2025年7月30日前;

  第五期:应缴金额512万元,缴纳时间:2026年7月30日前。

  说明:1.未按规定时限缴纳出让收益(价款)的,由县级以上税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由税务部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2.请缴款单位持本函到矿山所在地税务部门缴款。

  3.本通知书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五、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3年2月6日

  计算书及说明.pdf

  抵扣计算结果的报告.pdf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dlyxxgk/kczybhjd/kczycl/202302/t20230206_781229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