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再上台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三农”重点工作成效显著
结合省农业农村厅“三定”规定赋予职责,依法履行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政府职能。
(一)聚力稳粮增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推进良种良法综合应用,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全省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播种面积6316.5万亩、同比增长0.47%,总产量1958万吨、同比增长1.4%,平均单产310公斤/亩、同比增长1%,总产量、单产再创历史新高。
(二)聚力稳产保供,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持续推进全国重要“菜篮子”供应基地和中高端水果一流产区建设,预计全年蔬菜产量超3100万吨、同比增长7%,水果产量超1300万吨、同比增长10%。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定生猪产能,实施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猪牛羊禽肉产量520.3万吨,同比增长6.9%,外调生猪443.4万头、同比增长39%,禽蛋产量43.28万吨、同比增长3.7%,牛奶产量69.01万吨、同比增长0.9%。
(三)聚力全链升级,高原特色产业实力不断壮大。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全省净增农业企业33148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83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位居西南第2,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万亿元。建立“绿色云品”品牌目录,6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推进产业融合发展,8个乡村入选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县列入国家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县推进试点。
(四)聚力农民增收,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出台农村居民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印发2022年度全省及各州(市)农民收入增长建议目标,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开展助农增收利益联结机制试点,总结推广助农增收6大模式和16个典型案例。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元、同比增长6.7%,高出全国0.4个百分点。
(五)聚力短板弱项,农业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新建高标准农田480万亩,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5个试点县任务。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年度种质资源普查任务,新增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制种大县、畜禽核心育种场5个,3家企业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名单。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亿元、同比增长9.5%,补贴推广各类农机具17.7万台套,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评估获全国第3。
(六)聚力绿色发展,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开展绿色转型升级试点、节水农业试点、“三个零”蔬菜试点等建设,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通过率达86.6%,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新认证有机农产品957个,有机产品有效证书数和市场主体数全国第1。
(七)聚力乡村建设,农村面貌不断改善。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47.7万座、自然村卫生公厕4042座,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成示范乡镇16个、精品村203个、美丽村庄1638个。启动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建成绿美乡镇129个、省级绿美村庄200个、州(市)级绿美村庄1.2万个。
(八)聚力改革创新,农村改革重点任务不断推进。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清查核实全省农村集体账面资产2425亿元。持续推进股份合作制度改革,实现有经营性资产的村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95%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开展晋宁区、维西县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晋宁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促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抓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厅党组审议印发《关于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的通知》,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及行政应诉等9个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修订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2个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及公职律师4个管理办法,有效筑牢了重大行政决策保障机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决策效果进一步凸显。
(二)抓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对《发展云南省菌草产业战略合作协议》等32条厅签战略性合作协议和107个厅签采购代理合同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22条政策措施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农药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43条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法制审核意见。
(三)抓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法律顾问机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名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战略合作协议、各类专项事务合同等共计50余次,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参与法律咨询、案件评审、专题事项会商40余次,促进重大、复杂涉法事项的妥善处理。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农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一)抓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的维护和管理,受理市场主体举报的2件问题线索,逐一落实相关诉求。
(二)抓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水产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进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初审)等4个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对农药登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等31个事项进行了优化审批服务,取消其中20个事项的50份申请材料,改由主管部门主动核查或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大大减轻了申请人的证明负担。
(三)抓优化审批服务。高质量推进“一网通办”,组织梳理涉农政务服务事项证照制发及出证系统,完善平台涉农事项基础信息,目前网上可办率97.6%,全程网办率80.5%,最多跑一次率达100%。严格落实“好差评”、公开公示制度,公示审批信息305条,公示率100%,好评率100%,做到全面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做好行政审批指导服务,建立全省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系统的业务交流平台,共解答各类审批疑难问题320余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
四、稳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狠抓改革攻坚、职责履行、机制创新和能力提升,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一)抓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组织修订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对59部涉农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设定的304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细化完善。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的制度化、清单化管理,对不予行政处罚的35项、从轻行政处罚的114项、减轻行政处罚的24项、不予行政强制的3项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项清单”细化完善,逐步构建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二)抓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印发《关于组建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的通知》,择优选取83名执法骨干组建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办案、执法培训等工作。实地指导红河、普洱、楚雄等州(市)开展执法培训,组织36名执法骨干参加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的通知》,组织全省执法队伍围绕形象展示、知识竞赛、模拟执法等内容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的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荐7个单位参加全国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三)抓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的通知》,推动各级执法队伍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楚雄、大理、曲靖、昭通进行实地督察评估,高质量完成评估报告。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组织开展2轮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完成180件案卷的评查,向农业农村部推荐8个案件参评“全国优秀案件”;制作2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向社会公布14个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13个典型案例、5个指导性案例供全省执法人员学习借鉴。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地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四)抓行政执法组织保障。制定《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和法制督察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录入审核230名执法人员信息;组织参加司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188人取得执法资格;组织开展法制督察证申领,6名法制督察员换发新式证件。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组织厅机关39名执法人员规范完成首批执法服装采购;组织全省30个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配发招标,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形象。
五、主动接受监督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抓巡视整改接受党内监督。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坚决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着力推动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召开5次党组会、4次党组专题会对整改总体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25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集中整改结束后持续狠抓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常态化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司法监督和接受国家机关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多渠道的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社会各界关切。2022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7件,其中主办46件,分办2件,协办29件;办理省政协提案131件,其中主办77件(含件重点提案),分办12件,会办42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提案者满意率均为100%。
(三)抓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688条,微信发布641条;公开发布政府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示信息558条,公布规范性文件2个,公示审批信息380条,公示率100%。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文字解读信息发布的同时,制作图片、漫画、海报等解读信息12条,厅领导参加省级新闻发布14次,向“云南发布”推送信息超过70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办理金色热线电话咨询问题10个、12345热线咨询问题21个、网站咨询留言问题328个。
六、强化组织保障重视培训引导,法治思维不断强化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探索开创新时代依法治农新局面。
(一)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成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纳入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厅党组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长江保护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主题,集中研讨学习11次,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19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筑牢“关键少数”法治信仰之基,全面武装“三农”队伍法治头脑,全方位指导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二)干部群众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干部职工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举办2期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暨农业法治培训班,对360名执法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1200册,供全厅干部职工学法普法使用,不断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抓法治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农业法治建设列入《中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2022年工作要点》,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厅党组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统筹部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业领域执法监管、“八五”普法规划等,高位推动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厅党组研究审议《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全力推动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创佳绩。
七、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努力推动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农业领域重点立法。严格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制度,科学安排农业农村年度立法项目,加强前瞻性研究和项目储备,充分发挥立法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加快《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报送审议进度,推动《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涉农领域立法和调研工作。
(二)强化农业执法体系制度建设。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评价体系,切实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实效。规范调整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加强对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督察评估、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系列活动,围绕执法理论知识考评、调查取证、现场应变、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执法技能比拼,检验、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执法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执法示范窗口和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选树典型、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按照“建起来、建完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点在“建”字上下功夫,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各地各单位紧扣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职责,紧密结合行业领域管理短板、弱项,建立健全行业整治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成效。采取实地观摩、会议交流、网络座谈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各地交流互鉴力度,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优化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探索依托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分批次开展普法宣传骨干“大课堂”培训,指导各地有侧重、有步骤、有特色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2日
(拟稿人:刘亚洲 审核人:陆金全)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caigougongkai_0213/394774.html?cid=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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