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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华港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调峰中心项目(海堤提标加固、码头改扩建及取排水工程)用海变更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华港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调峰中心项目(海堤提标加固、码头改扩建及取排水工程)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39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368008)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温州华港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调峰中心项目(海堤提标加固、码头改扩建及取排水工程)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位于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岛北侧

  工业用海——其它工业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5.7630公顷

  39年

  非透水构筑物

  0.0532公顷

  非透水构筑物

  0.0323公顷

  透水构筑物

  0.0261公顷

  透水构筑物

  1.4065公顷

  港池、蓄水等

  5.4080公顷

  取、排水口

  1.1635公顷

  取、排水口

  0.5050公顷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2/27/art_1289924_59014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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