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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国土资发〔2018〕148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

  (生态红线)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工作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全省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内禁止或限制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以下简称保护区)内的非油气矿业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设区市(含省管县、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查明本行政区内非油气矿业权与保护区重叠情况,分类梳理、系统分析保护区内矿业权基本情况,为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排查保护区内有效矿业权

  各设区市(含省管县、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依法设立的保护区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截止2018年3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范围进行重叠调查,查明与保护区重叠的有效矿业权清单。

  (二)梳理与有效矿业权重叠的保护区具体情况

  对矿业权重叠的保护区,要与所重叠的保护区管理部门对接,获取保护区设立的时间、范围和管理规定中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具体要求,填写保护区内非油气矿业权核查情况明细表,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保护区基本信息、重叠面积等(附表1-2)。

  (三)对保护区内有效矿业权开展分类核查

  对保护区内的有效矿业权,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核查,并填写附表3-4,形成保护区内非油气矿业权情况统计汇总表和资源储量情况统计汇总表:

  1.对保护区内的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缴纳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全部缴清、部分缴纳、不需缴纳及缴纳数额进行分类统计;

  2.对保护区内的生产矿山资源储量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占用储量登记书登记资源储量、已完成矿业权价款处置的资源储量、目前保有资源储量等情况进行统计;

  3.对保护区内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面积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

  (四)形成清理核查工作的总结分析报告

  各设区市(含省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应按时完成总结分析报告,详细阐述清理核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措施和存在问题等内容,根据所在保护区管理规定,提出保护区内有效矿业权分类处置意见和建议。

  三、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含省管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内有效矿业权排查,提交保护区内有效矿业权清单。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并向省厅上报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总结,同时将清理核查结果报当地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完成清理核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推进。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清理核查工作,严格依法执行各类保护区对禁止或限制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具体规定,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清理核查矿业权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应加强与环保、农林、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省地调院和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应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全省清理核查工作服务指导。

  (四)强化督查指导。省厅将按照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原则,指导和督促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核查工作的开展。各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清理核查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清理核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汇总提交清理核查报告。

  

  附件:1、保护区内非油气探矿权核查情况明细表

  2、保护区内非油气采矿权核查情况明细表

  3、保护区内非油气矿业权情况统计汇总表

  4、保护区内非油气生产矿山资源储量情况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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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4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62a9ce7e0162bcb5e6e80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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