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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黄岙新塘标准塘和布袋岙二期标准塘)用海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5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黄岙新塘标准塘和布袋岙二期标准塘)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39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368008)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具体用途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黄岙新塘标准塘和布袋岙二期标准塘)(布袋岙二期标准塘)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位于温州市洞头区霓屿岛南侧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5.2188公顷

  40年

  海堤、水闸

  非透水构筑物

  0.0244公顷

  建设填海造地

  0.3376公顷

  海堤

  建设填海造地

  2.9221公顷

  海堤

  建设填海造地

  0.0017公顷

  水闸

  非透水构筑物

  0.1185公顷

  2年

  围堰

  非透水构筑物

  0.1030公顷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黄岙新塘标准塘和布袋岙二期标准塘)(黄岙新塘标准塘)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岛南侧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0.0135公顷

  40年

  海堤、水闸

  非透水构筑物

  3.7915公顷

  非透水构筑物

  0.0315公顷

  非透水构筑物

  0.0464公顷

  非透水构筑物

  0.6305公顷

  2年

  施工围堰

  非透水构筑物

  0.5481公顷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3/24/art_1289924_59015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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