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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举办全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和复核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省地质院,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矿业联合会,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

  为部署开展全省绿色矿山复核工作,进一步明确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和复核要求,提高第三方评估专家业务能力水平,决定举办全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和复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2.矿山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3.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和复核有关要求和相关政策解读;

  4.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5.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和复核系统操作方法。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4月13日-14日,13日上午报到。

  2.培训地点:德清莫干山诺富特酒店(地址:湖州市德清县曲园南路707号)。

  三、参加人员

  1.厅领导,厅矿保处有关负责人,省地质院矿业发展所有关人员;

  2.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矿处绿色矿山管理相关业务人员1名,1-2个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各1名(由各市局确定);

  3.省矿业联合会有关人员1名;

  4.各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1名;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专家。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于4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报送至省地质院矿业发展所。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所在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后一并报送。

  2.请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规定,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驾驶员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食宿自理。

  联系人:省地质院矿业发展所:毛顺利,电话:13805741884(浙政钉同号)。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6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举办全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和复核培训班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4/7/art_1289924_5901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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