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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及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桂农厅发〔2023〕15号)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7个工作组,对各市2020年、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对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工作组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评价、调研了49个项目县。从现场检查情况看,2020年项目县共21个,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较重视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困难,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通过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集成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有力促进了粮食及园艺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提高了种植业质量效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基本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2021年项目县共12个,除横州市还未开始实施外,其他项目县均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并已基本完成项目实施,但部分项目县资金支出率较低;2022年项目县共22个,各项目县均已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但除钦南区、北流市、都安县、环江县、兴业县、德保县已形成实际支出外,其余16个项目县均计划在2023年开展项目实施,资金支出均为0。

  (一)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2020年项目实施方案设置的《2020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和《2020年自治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通过查阅材料、现场检查和评价评分,对宾阳、隆安、横州、三江、全州、兴安、苍梧、上思、钦南、兴业、平南、桂平、凌云、田阳、兴宾、象州、平桂、八步、南丹、罗城、天等共21个2020年项目县进行了绩效评价。经评价,21个项目县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实施。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县能够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区水稻产量及园艺作物优质率达到了预期目标,生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报账制度,专款专用,管理较规范。

  (二)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设置的《2021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和《2021年自治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通过查阅材料、现场检查和评价评分,对横州、融安、平乐、龙胜、藤县、合浦、博白、港南、田林、八步、大化、天等共12个2021年项目县进行了绩效评价。经评价,部分项目县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实施,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县能够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区水稻产量及园艺作物优质率达到了预期目标,生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报账制度,专款专用,管理较规范。截至目前,龙胜、天等、田林、藤县、八步、大化6个项目县已完成验收,平乐、合浦、博白、港南4个项目县已实施完毕但未验收,横州、融安2个项目县项目仍在实施。

  (三)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进展情况

  2022年,有19个县实施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3个县实施园艺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各地能够按照《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有序、规范地组织实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2022年各项目县项目进展情况各不相同。截至调研时,各项目县均已制定出台方案,钦南、北流、兴业、德保、都安、环江进展较快,均已开始请款并形成实际支出,其他项目县仍在实施阶段,未向县级财政请款或形成实际支出。 

  二、绩效评价和调研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1.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截至各工作组检查时,2020年项目县中,隆安县资金支出率为92.5%,桂平市资金支出率为92.8%,兴宾区资金支出率仅为78.9%,凌云县资金支出率仅为75.41%,八步区资金支出率仅为33.6%,田阳区资金支出率仅为13%;2021年项目县中,横州市、融安县资金支出率为0,八步区、港南区、平乐县资金支付率低于25%,藤县、博白县、合浦县资金支出率低于50%;2022年项目县中,宾阳县、鹿寨县、兴安县、灵川县、藤县、合浦县、平南县、桂平市、靖西市、隆林县、乐业县、西林县、兴宾区、忻城县、八步区、天等县还未有实际项目资金支出。

  2.2022年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有6个2022年项目县项目进展较快,大部分项目须延迟到2023年才能完成。

  3.资金管理及使用不够规范。一些项目县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如罗城县绿肥种子(红花草)采购支出变更为油菜缺少相关变更手续;三江县采购太阳能诱虫灯、轨道运输机等设备单价超过1000元,县农业农村局未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处理,缺少相关资产交接清单、资产管护责任书;天等县2020年项目缺相关财务账单及资金审计报告,2021年项目多达178万余元的合同缺少入库凭证。

  4.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如罗城等项目县主要档案缺少项目申报的正式文件和办文底稿、下达项目资金文件等材料,一些县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存在分散管理现象。藤县水稻项目创建了4个示范片,但是测产验收时只在1个示范片开展。

  5.各项目县主要还是以补助种子、化肥、农药等物化补助为主,资金占比大,项目重点不突出,对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作用有限。

  (二)个性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较慢。融安县、藤县、平乐县、港南区、德保县、八步区等县区财政没有及时把资金拨付到农业农村局,致使农业农村局无法及时支付,导致资金拖欠现象严重,个别项目县需要建设主体自行垫资。

  2.资金分配与建设内容不够匹配。如隆安县、苍梧县、三江县没有科学测算、用好项目资金,导致2020年项目资金仍有结余,少量资金放到2021年项目使用。 

  3.部分项目资金与其他项目混用。大化县“粮食及园艺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三个项目均属2021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给项目县的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但在资金实际支出过程中,这三个项目与本项目出现资金混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进度。工作进度慢的项目县,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充实具体实施人员。落实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及时做好项目验收。

  (二)认真整改,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各项目县要对照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并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项目执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项目管理实施效果。

  (三)强化项目资金落实和管理。从调研情况看,资金落实难依然是项目实施的难点和短板。各项目县要主动关注项目资金动向,及时申请项目资金,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采购招标等要求,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并做好支出明细登记。

  (四)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各项目县要注意收集项目相关的档案材料,及时对项目实施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归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f/t16348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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