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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45号)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等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5年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9号)等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的资金分配计划,现将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相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2023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村级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3.2023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区建设实施方案

  4.2023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抽样检测实施方案

  5.2023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附件名称操作

  附件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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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6350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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