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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重点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宪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

  3. 民法典

  4. 党内法规;

  5. 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6.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1.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办公室、法规处、党建处、干部处、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长期坚持

  2.“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专项普法活动

  法规处、干部处、党建处、局属各单位

  12月

  3.党内法规学习

  办公室、党建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巡察办、巡察组、局属各单位

  长期坚持

  4.“爱鸟周”专项普法活动

  森林野保处、局属相关单位

  4月

  5.“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4月

  6.“4.22”世界地球日普法宣传活动

  矿管处、地勘处、相关处室

  4月

  7.“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

  法规处、登记处、调查权益处、局属各单位

  5月

  8.“6.8”世界海洋日普法宣传活动

  海域处、海经处、海监总队、局属相关单位

  6月

  9.“6.25”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规处、资源处、总体处、利用处、村镇处、法监处、登记处、调查权益处、执法总队、局属各单位

  6月

  10.“森林防火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森林防火处

  根据市森防指安排适时开展

  11.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长期坚持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zwgk_143/tzgg/202304/t20230424_6214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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