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清风自然·吾要廉”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苏自然资党建〔2023〕5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清风自然·吾要廉”
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敢为善为、苦干实干、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篇章。
二、活动主题
清风自然培正气,持廉守正践初心。
三、时间安排
5月10日—6月10日,相对集中一个月时间。
四、主要内容
“清风自然·吾要廉”党风廉政教育月期间,各单位(部门)认真践行“六廉六促”要求,营造“清正清廉清朗清明”的自然资源系统新风尚。
(一)政治领廉,促纪法意识强化。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重要任务,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组织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党性观念,敬畏党纪国法,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逾越、严守红线不触碰。
(二)警示明廉,促纪法底线牢固。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度反复学习驻厅纪检监察组转发的《关于在“监督护航·助企敢干”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厅编印的《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资料暨典型案例汇编》等各级典型案件通报,集中观看反腐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等警示教育宣传片,浏览中纪委网站上廉政文化作品展等,着力通过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帮助干部职工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三)整治铸廉,促纪法案件遏制。进一步落实落细“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活动。紧盯违法违纪案件形势趋势,减存量、遏增量。针对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吃喝、酒驾醉驾、交通肇事等突出问题,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拓展到全体职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纠治“四风”树立新风,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教育润廉,促廉洁初心坚定。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单位部门工作实际,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交流研讨、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大干部职工监督教育管理力度,加深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加固年轻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筑牢思想根基,培养廉洁操守,夯实廉政堤坝。
(五)家书倡廉,促廉洁家风养成。坚持把廉政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干部职工家庭中,开展“廉情寄语·家风传承”等活动,通过向干部职工家属寄送清廉家风倡议书、征集展播廉政家书作品等形式,加强优良家教家风正面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家庭成员拒腐防变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阵地育廉,促廉洁文化创新。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通知要求,挖掘提炼自然资源系统特色的红色文化和优良传统,丰富各级“清风自然”廉政品牌内容创新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场馆、廉政长廊、廉政沙龙等阵地创建,适时开展系统内廉政文化交流互鉴、评比竞赛活动,进一步厚植自然资源系统廉洁文化土壤,营造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纪检干部要结合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带头自查自纠,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特色亮点。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联动性,拓展建设载体,注重总结经验,提炼特色做法,着力培育具有本单位(部门)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努力把党风廉政教育成效转化为自然资源工作质效。
(三)讲好廉洁故事。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动员宣传,建好文化阵地,持续增强廉洁文化吸引力与时代感,充分运用 “江苏自然资源”“江苏自然资源党员e家”等媒体矩阵,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真正起到“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的良好效果。
各单位(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将总结报厅党建办。联系人:王清海;联系电话:025-86599768。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省级机关纪监工委,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7eacf0f01880dd57ae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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