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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89号)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3〕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2023年广西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广西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

  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境内外种苗大量引进、跨区调运,红火蚁、柑橘黄龙病等疫情在国内加快传播,对种植业生物安全防范构成新的挑战。为有效防范植物疫情风险,强化植物检疫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依法依规、检打联动,坚持科学防疫、严防扩散,突出红火蚁、柑橘黄龙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植物疫情,以大中型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主要种苗集散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作物种苗检疫检查行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联防联控,着力加强农作物种苗引进、生产、调研、销售等全链条检疫监管,有力保障我区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种苗。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种子以及马铃薯种薯、块茎为重点。经济作物以甘蔗、柑橘、香蕉、百香果、罗汉果、火龙果等苗木,以及葫芦科、茄科种苗为重点。

  (二)重点基地。国家南繁基地广西企业水稻种子繁育制种基地、国家区域良种繁育基地重庆柑橘种苗繁育基地。

  (三)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种苗集散地、批发市场和电商平台,以及从事与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大中型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23年5—11月。其中,市场检查主要在粮食等农作物种苗销售较为集中的春播、夏播、秋播期,产地检疫检查主要在农作物种苗扩繁生产环节。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种子种苗繁育田块是否发生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调入的种子来源是否清晰、有无植物检疫证书,种子生产繁育单位是否申报产地检疫,市场销售的重点种苗检疫带证情况,并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种苗进行抽样复检。

  五、检查方法

  (一)县级自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在种苗生产销售关键时期,对辖区内种苗生产基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同时自查本县检疫审批、检疫监管的落实情况。

  (二)市级核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1—2个县区,协调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植物检疫法规案件,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通报。

  (三)省级抽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单位,抽取2—3个市,参与当地检疫检查,重点检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检疫审批、检疫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检疫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以及违规案件和疫情处置情况等。

  (四)专项检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当地检疫部门开展省间联查,组织部分市县植物检疫员到国家南繁基地广西企业水稻种子繁育制种基地、国家区域良种繁育基地重庆柑橘种苗繁育基地开展水稻、柑橘种苗专项检疫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种业安全、农业产业安全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协作,细化方案,抓好落实,突出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区域植物检疫联防联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植物检疫执法和监管能力。

  (二)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协作,发现染疫种苗,依法科学处置。对新发疫情,做好应急扑灭控制。发生地与种苗来源地检疫机构要畅通交通渠道,加强追踪溯源。对无证调运、使用假证、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检疫检查,加大产地检疫、市场检查抽样检测比例。检疫检查人员要规范着装、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对疑似国内首次、区内首次新发现疫情,及时联系自治区植保站,并按照有关标准采样寄送检测鉴定。

  (四)注重检疫宣传。注重采集检疫检查行动照片、视频等资料。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植物健康日等活动,组织开展植物检疫集中宣传。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法规和相关知识,通报、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植物检疫意识。

  (五)全面总结整改。及时总结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认真研讨、分析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发现问题和处置措施。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汇总形成本辖区2023年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表(附件),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电子邮箱gxnctzzyc@163.com和自治区植保站电子邮箱gx@capq.cn。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自治区植保站联系。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李浦东,联系电话:0771-5855956;自治区植保站联系人:左芸,联系电话:0771-5863609、17776008301。

  附件: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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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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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6669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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