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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区农业农村委:

  为防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提升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防疫能力,保障国家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3〕12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广泛组织发动,切实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2023年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检查工作方案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植物检疫是防范植物疫情随种子苗木(以下简称“种苗”)调运传播扩散的关键措施,是守护种苗健康和农业丰收的盾牌,直接影响国家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近年来,随着境外引种、种苗跨区调运,红火蚁、假高粱等疫情传入我市的风险增加,扶桑绵粉蚧、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在局部地区造成危害,对种植业生物安全防范构成新的挑战。为强化植物检疫措施,助力本市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依法依规、检打联动,坚持科学防疫、严防扩散,突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柑橘黄龙病、梨火疫病、假高粱、红火蚁等植物疫情,以国家级种苗繁育基地、大中型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主要种苗集散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作物种苗检疫检查行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联防联控,着力加强农作物种苗引进、生产、调运、销售等全链条检疫监管,保障国家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种苗。粮油作物以水稻、玉米种子为重点。经济作物以梨、葡萄等果树苗木,以及葫芦科、茄科种苗、草坪草为重点。

  (二)重点基地。重点是水稻种子繁育基地、玉米种子繁育基地、水果种苗繁育基地,以及上海农场等域外种子繁育基地。

  (三)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种苗集散地、批发市场,以及从事与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大中型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23年6-11月。其中,市场检查主要在粮食等农作物种苗销售较为集中的夏播、秋播期,产地检疫检查主要在农作物种苗扩繁生产环节。

  四、检查方法

  (一)自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 ”等形式,在种苗生产销售关键时期,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辖区内种苗生产基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企业和基地检疫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生产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市场销售的重点种苗植物检疫带证情况,对来自于疫情发生区的种苗进行抽样复检。

  (二)联查。全市分三组对重点基地、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市内联查,联查方案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植物检疫站)结合作物生长实际制定实施(分组安排见附件1)。检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检疫审批、检疫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基地、企业检疫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以及违规案件和染疫物品处置情况等。每项联查每区至少1家生产经营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准备。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作物种苗检疫检查作为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和推动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 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以联合检查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区域植物检疫联防联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能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和执法部门,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发现染疫种苗,依法科学处置。对新发疫情,做好应急扑灭控制。发生地与种苗来源地植物检疫机构要畅通交流渠道,加强追踪溯源。对无证调运、使用假证、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提升工作规范。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检疫检查,加大产地检疫、市场检查抽样检测比例。加快推进植物检疫人员换装进度,依法统一着装和佩戴标志,规范文明检疫、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对疑似新发现疫情,联系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进行检测鉴定。

  (四)注重宣传引导。注重采集联合检疫检查行动照片、视频等资料。结合国际植物健康日、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植物检疫集中宣传。采取市区联动、广播和电视结合、报纸和网络呼应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法规和相关知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落实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制度,跟踪调度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好行动进展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发现问题和处置措施,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照片资料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我委种植业管理处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市农业农村委种植业管理处,张朝轩,电话:23113020。

  2.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罗金燕,电话:64052029,邮箱:sh@capq.cn。

  附件:1.2023年农作物种苗检疫市内联查分组安排

  2.农作物种苗检疫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zzy/20230625/f470873c02c44a488068b629ac176c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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