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遴选的通知(S〔2023〕— 651号)
S〔2023〕— 651号
有关单位:
按照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农办经〔2022〕3号)和《关于做好“耕耘者”振兴计划2023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3〕1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安排,我厅拟公开补充遴选1家培训机构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继续教育等的事业单位;
2.具有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具有专兼职政策理论讲师、实践指导师和教学引导师队伍;
3.自愿在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和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使用“耕耘者”振兴计划课程包和教学工具组织培训;
4.近三年组织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5.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送内容
请各机构填写“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推荐表(见附件),并按照农办经〔2022〕3号(已公开发布)文件要求编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方案》。
三、相关要求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于7月6日17:00前将培训机构推荐表和培训方案发送至邮箱116073538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放弃。
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中选机构。
附件:“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推荐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联系人:陈丽娟;028-85505629)
附件
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培训机构推荐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
| 地址 |
|
| 单位属性 |
|
| 经营范围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可开班地区 | 全省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情况介绍 |
(5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培训经验、选聘师资情况等。)
|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7/4/27a10391b3794b1f9f8081af3531ba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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