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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遴选零碳村镇示范项目分布式光伏系统技术方案设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现以公开遴选方式,邀请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参与农村能源零碳村镇示范项目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技术方案设计供应商遴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二、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光伏系统集成设计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我站相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要求,编制技术方案(草案)。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草案),报价,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资质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技术方案(草案)单独装订,其他材料装订一册。未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退回。

  四、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7月5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并自行密封好,于2023年7月7日15:00至17:00送至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1506室,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电话:0871-65032950,联系人:李老师。超时不受理。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安装占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发电总装机不低于100kW的光伏板,配套不低于20kW光储直柔储能设施。建设地点为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芭蕉村。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5:00至17:00,请需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在2023年7月5日24:00前,将现场踏勘回执(公告附件1)发送至邮箱ynncny@163.com,未按时发送回执的不予安排。

  五、遴选公示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公告附件2。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我站采购小组将按照技术方案和报价两个主要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遴选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站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1.现场踏勘回执

   2.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印发《零碳村镇示范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系统技术方案编制遴选办法》的通知(部分)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3年6月29日

  (拟稿人:李彦萱审核人:严菘)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caigougongkai_0629/398394.html?cid=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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