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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户用沼气池物资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户用沼气池相关配套物资,邀请各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户用沼气池配套物资共25套,每套物资包含以下内容: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应包含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营业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材料。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商品供货清单,包括一套单价和总价等内容(供应商负责免费安装),同时提供样品图片,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其他要求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供货单位(提供截图证明);政采云注册备案供货单位(提供截图证明);供货时间10个工作日以内。

  (二)公告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7日,公告结束后,报价文件请自行密封好,于2023年7月27日15:00至18:00报送至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办公室。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1506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彦萱,0871-65032950。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3年7月20日

  (拟稿人:李彦萱 审核人:严菘)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caigougongkai_0720/398988.html?cid=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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