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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项目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0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国有育苗单位。

  二、支持内容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开展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包括对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试验林等开展良种选育、生产、种子(苗)检验、贮藏等;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开展国土绿化树种草种、重要乡土树种草种以及珍稀濒危树种草种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评价、利用等;国有育苗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

  三、申报条件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按照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种质资源库、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试验林、示范林等建设规模和营造抚育成本,申请任务和资金额度。

  (二)林草种质资源调查及收集保存申请单位根据全省林草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和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规划,核算调查、收集、保存、评价、利用等工作任务量,申请任务和资金额度。

  (三)良种苗木培育单位需具有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连续从事苗木生产五年以上,具有完成良种苗木培育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先进适用育苗技术等条件。申请单位按照市场需求、生产能力及不同树种的生产成本,申请任务和资金额度。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需突出重点任务内容与建设目标,突出绩效目标成效,确保项目任务符合申报要求,资金确保在预算年度内能完成实际支出。

  2.资金测算。申报入库的项目资金构成要详细说明测算所使用的标准、测算过程及结果。

  3.绩效目标。指标定义清晰,可量化或可衡量,具有相关的指标数据或佐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要明确立项依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范围、投资估算和绩效目标等,并予以细化、量化描述和落地上图,投资估算要合理合规。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属事业单位统一审核后,与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附件材料一同行文上报。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材料一式7份,于8月5日前报送厅林业改革发展处,同时抄送厅财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yangtao1980@shandong.cn。

  联系人:厅林业改革发展处杨涛,0531-51791210

  附件:1.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申报编制大纲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4年项目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307/t20230728_4385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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