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延续审批审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关于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的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我厅开展了对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对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交的延续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9f0e9f70189f2a1b1a8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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