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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陕自然资调查发〔2023〕17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相关处室,厅管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3〕2号)要求,经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努力,我省107个县(市、区)的变更调查成果已于2023年7月全部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国家级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自然资源部审核确认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包括县级更新数据包,以及国家更新后的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汇总报表),已由省厅统一领回。同时,为规范各类用地项目地类审核工作,省厅组织使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用地项目地类面积分析计算软件进行了更新。请你局尽快安排相关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前往省厅领取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以及相关软件,并下发至所辖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2023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请各地在开展各类自然资源项目用地工作时,按照要求使用2022年末国土调查数据库开展相关项目地类、位置、面积审核工作。

  三、请各地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等相关成果,省厅将于11月起对各市、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验收。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马晓锋 029-84333080)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222/935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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