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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耕地保护领域6个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起耕地保护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决定通报耕地保护领域6个典型问题。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个)

  1.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中稍村村委会违法占地建设竹制品加工厂问题。2021年8月,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中稍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山镇中稍村土地11.7亩(耕地10.2亩,含永久基本农田0.6亩)建设竹制品加工厂。2023年5月,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宗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到位,已追究1名相关责任人责任。

  2.吉安市永新县龙田乡政府违法占地建设倍增橙农旅生态园项目问题。2022年9月,吉安市永新县龙田乡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田乡团结村土地15.1亩(耕地2.4亩)建设倍增橙农旅生态园项目。2022年11月,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宗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到位,已追究2名相关责任人责任。

  3.景德镇市浮梁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史子园接待中心问题。2022年7月,浮梁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藏湾乡午项村土地27.8亩(耕地8.7亩,含永久基本农田0.3亩)建设史子园接待中心。2023年4月,浮梁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宗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到位,已追究1名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非农化”问题(2个)

  1.九江市修水县交通运输局违法占地建设X108塔头至圆坑公路问题。2022年3月,修水县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上杉村、同升村土地35.6亩(耕地12.8亩)建设X108塔头至圆坑公路。2023年2月,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宗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到位,暂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鹰潭市城市管理局违法占地建设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石鼓渡河二期)项目问题。2022年7月,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信江新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信江村委会土地290.4亩(耕地206.3亩)建设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石鼓渡河二期)项目。2023年5月,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宗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到位,已追究4名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补充耕地(水田)数量不实问题(1个)

  上饶市鄱阳县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三标段补充耕地(水田)数量不实问题。该项目2018年12月经鄱阳县发改委批准立项,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实施建设,2019年8月经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验收通过,2022年9月报备入库。经核实,项目范围内道路、沟渠等设施,未整理成水田却按新增水田验收入库,存在补充耕地(水田)数量不实问题,涉及面积53亩。目前,鄱阳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申请核减相应新增水田面积。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防问题新增,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3/9/4/art_35804_4586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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