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中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0日至7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9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将不折不扣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的日程,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10次专题会、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和厅党组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巡视反馈意见,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以上率下,在全厅上下形成一致共识,凝聚起整改工作合力,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成立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综合协调组、督察督办组、宣传工作组,切实强化巡视整改的组织保障。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对整改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249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目标要求。建立“一把手”点评问效、班子成员领办负责和“审核退回”机制,对“三清单”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和周报制度,实时掌控整改进度,切实把措施抓细抓实、把责任压紧压实。

  (三)突出以上率下,统筹推进整改

  厅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从本级改起,层层明确责任,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进展情况,带头研究解决问题,身体力行推进整改。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紧盯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组织研究问题,指挥整改落实,主动投身整改全过程。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巡视整改督导工作会,全面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专班常务副组长不定期调度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情况。专班办公室紧紧围绕“三清单”,落实巡视整改台账和周报制度,及时跟踪督查,有效提升整改进度。各责任单位实行清单管控、挂图作战,逐一落实整改,逐项清零销号,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建立“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开展汾河中上游试点项目,在全国2021年度“十三五”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中,资金分解下达率100%,资金执行率95.7%,排名全国第二。印发了《关于做好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召开了试点项目工程推进及验收工作安排部署会,目前,经三部委备案的汾河中上游山水试点的80个子项目已全部完工。2023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向国家申报的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黄河重点生态区山西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3个国家级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均顺利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获得26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请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对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与各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晋中、晋城两市开展抽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三是严格耕地开发项目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全力推进139个耕地开发基金项目验收、清算,新增耕地入库12.53万亩。专项调查市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查耕地开发弄虚作假。

  2.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一是着力解决“批而未用”与项目等地矛盾。对全省“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周报制度、半月调度和台账化管理。开展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2022年全省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7.43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84万亩,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2.88%,336.93%。2023上半年,全省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87万亩,完成年度消化任务的38.32%;处置闲置土地0.16万亩,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31.37%。完善重点项目规划指标保障机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诺使用规划指标的方式解决过渡期重点项目规划指标短缺问题,保障了12个基础设施类及17个铁路专线项目用地指标,完成潇河新城等6个急需上马项目审批。印发《关于保障重点工程占补平衡加大省级补充耕地指标统筹力度的通知》,由省级统筹市县15%新增补充耕地指标,定向使用,重点调剂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工程使用。二是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2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督促检点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深化晋城市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登记试点工作,将除矿区范围跨市、矿业权人申请跨市代扣矿区面积的两种情形外的全部煤层气出让登记事项委托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按照采矿登记依申请的原则,截至目前,34宗煤层气采矿登记已办结22宗,其余12家煤层气企业因资料不完善未提出申请而未办理采矿登记。三是优化行政审批。召开审批工作会和煤层气企业座谈会,建立自然资源与林草审批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煤层气矿业权审查标准模板,对符合条件的油气矿业权全部完成登记。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深化“标准地”改革。印发了《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及时开展了广泛讲解和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出让“标准地”1270宗,面积6489.06公顷(9.74万亩);省级以上开发区共出让“标准地”1115宗,面积5922.31公顷(8.88万亩)。2022年省级及以上工业类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占其工业用地的比重为98.44%,圆满完成了80%的年度目标任务,“标准地”改革位列全国第一方阵。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现60项审批事项不出大厅办理,修订完善审批服务指南。实行清单式审批,印发省级四清单,长治市试点完成市级五清单并向全省推广。建立生态修复等4个审查标准模板,降低补正率。开发抵押备案等自助查询系统,提前实现省级审查人员移动审批。

  4.着力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坚决打击违法占地行为。召开卫片执法调度会,上线运行卫片联合审核系统,建立通报制度,约谈违法占用耕地超比例的市县,对违法占用耕地超比例的县(市、区)采取限制用地审批、冻结占补平衡指标等惩戒措施。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整改全省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239个,整改面积9278.79亩,并对高平市等1市3县进行警示约谈。开展全省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了共同责任机制,督促监督有关行业依法依规用地,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召开打击卫片填报弄虚作假警示约谈会,开展2021年卫片审核不通过和拆除未尽图斑的核实整改工作。二是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开展露天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督促各市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879个。出台土地违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非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6项制度,开展全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厅领导包联督导制度,成立7个省级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四轮实地督查,实地核查历史废弃(关闭)矿井和私挖滥采点103处,督促属地政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坚决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建立非法违法采矿电力监管机制和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区域分级包联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有效提升了自然资源监管水平和效能。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排查点位259处,排查出废弃矿硐201处,已全部完成整治。开展铝土矿及后续加工产品供需衔接专项调查,筛选出20个出让区块进行前期核查,编制《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明确到2025年底新增铝土矿资源储量4.8亿吨,筑牢我省铝产业发展基础。

  5.妥善化解系统性风险。制定妥善处置煤矸石、尾矿库、粉煤灰项目排放指导意见,为兴县斜沟煤矿排矸场等3家企业批准用地2200亩,对其他具备条件上报我厅受理的尾矿库、煤矸石、粉煤灰项目用地依法及时审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举措》《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督促各市局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堵塞制度漏洞、补齐治理短板、强化监管弱项,印发了《关于建章立制 补齐短板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制定《山西省煤炭矿业权配置出让议决制度》《全省煤炭资源出让项目初步筛选和审核入库基本原则》等18项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接续配置工作内部监督的通知》,要求市、县局党组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党组织,针对煤炭资源接续配置核查报批等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积极履责、规范办理、主动纠错,并开展首轮明察暗访,有效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2.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对市局班子的监督,印发《关于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督促各市局出台相应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压实市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违纪(违规)行为通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展、观看廉政教育片,强化廉洁意识。

  3.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助厅党组对各市局党组开展政治巡察,进一步推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各市局党组设置机关纪委书记一职,目前11个市局已全部完成机关纪委书记设置。建立驻厅纪检监察组联络人制度和驻点监督制度,目前驻厅纪检监察组已全面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与4个被监督单位和11个市的联系人,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开展“嵌入式监督”。建立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各市局视频会议系统,远程参加各市局党组会议,破解异地监督难题,实现零距离监督。建立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各市纪委监委“组地”联动会商机制,利用节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加强沟通,实现监督信息融合共享,打通了日常监督过程中的堵点和断点,促进监督精准化长效化。

  4.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加大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向厅党组发送提醒函,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监督及招投标、设计把关、审批准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堵塞交易漏洞、扎牢制度篱笆,严防公共资源交易重大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督促太原市、忻州市山水办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项目专项检查,对宁武、静乐、娄烦三县的招投标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涉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失职渎职的行为。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抓好重大任务落实。一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制定了《中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厅“三重一大”事项主要以厅党组会、厅务会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从议题确定、集体决策、决策执行、监督追责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快重大任务落实,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49个项目均已完成市级验收和省级核验。对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进行“回头看”,截止2022年11月底,第二期、第四期项目图斑已全部完成“回头看”工作,并下达图斑调整批复。三是将汾河两岸、晋阳湖周边等区域作为重点管控区,建立规划管控的工作机制,对在建项目加强动态巡查。依法对晋阳湖公园部分违法占地进行了查处。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人事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市局、厅属事业单位人事科科长进行干部人事政策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强“统一领导管理”。制定厅党组《关于对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单位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拓展兄弟单位党建联学联建,推动业务职能相互配合、深度融合,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干部日常监管。开展“两项法规”专题培训,全系统通报2022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情况,约谈填报不一致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3.坚持不懈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2022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2次,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四级四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建立以党建引领统筹推进业务工作机制,发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作用,安排部署了全系统“最美自然资源人”评选活动、“清零行动”服务先锋队授旗壮行活动。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专项督查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履行党组“下管一级”抓党建职责,落实市局局长半年工作汇报制度,部署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先进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督促大同、晋城市局完成整改工作。

  4.集中力量破解难题。一是加快推进减量重组煤矿采矿登记工作。明确减量重组工作常见的7个共性问题的解决办法,进一步压实市县责任。向省政府上报协同落实煤矿减量重组批复方案的请示,解决无法按减量重组方案签订重组合同的问题。在市县办理情况季度通报中对加快办理减量重组煤矿采矿登记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开展全省“清零行动”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后半篇文章”的通知》,对全省清零工作情况开展线上考核评估,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巩固拓展“清零行动”成果,督促各地全力完善后续手续,积极开展常态化工作,形成常态长效。深入太原、大同等地现场答疑解惑,加快排名靠后城市工作进度。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纳入“清零行动”的308.8万套房屋,全部完成首次登记,办理转移登记303.12万套、完成率98.17%,其中太原、大同、长治市转移登记率分别为93%、99.9%、99.76%,除暂不具备条件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况外,做到了应清尽清、应办尽办。三是推动“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和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发出“房证同交”“地证同交”首证,70个县(市、区)实现至少一个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101个县(市、区)开展“地证同交”。联合省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等12家金融机构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通知》,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促进存量商品房交易良性循环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印发《关于公布全省不动产“带押过户”银行网点的通知》,积极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成2023年度“一上”、“二上”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做实做细到项目和单位。完成厅办公楼不动产证办理。专项调查市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基金项目验收、清算。财政结余资金全部上缴省财政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的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厅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预算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统筹项目推进。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一类一策”原则分类处置,对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明确时限,实行周调度、半月督办、落后地市督察、提醒等措施,推动项目有序开展。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积极争取2023年国家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山西黄河重点生态区(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和“山西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分别以第1名和第7名的成绩成功入列全国18个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亿元,可完成治理2市12县48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32.7平方公里,有效消除区域矿山地质环境隐患,补齐“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板块,协同筑牢黄河、海河两大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五)关于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方面

  1.持续推进地热开发利用。一是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七方面任务举措、四方面政策制度、五个重点环节、三方面保障措施,构建上下全面贯通、部门深度协同、动员社会参与的工作矩阵。二是印发《山西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21-2025年)》,保障资源有序开发。三是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地热能在公共建筑应用的通知》,推广地热能在公共建筑领域应用。四是主动担当,发挥好自然资源系统主力军作用,印发《关于做好自然资源工作促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山西省地热能分级分类利用指南(试行)》。五是印发《山西省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要求(试行)》《山西省地热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要求(试行)》,推动地热能绿色开发利用。

  2.依法有序推动地热开发项目矿业权出让。2022年底,我厅开展了全省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工作,为依法有序推动已建成地热开发项目办理矿业权出让、登记提供了条件。2023年8月印发《关于已建地热开发项目整改及矿业权出让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同意各市局上报整改意见,要求各市、县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提前介入,积极推动已建地热利用项目整改提升;联动把关,加快推进矿业权出让登记;规范计征,及时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积极稳妥,有序实施淘汰关停项目生态修复。

  3.分类处置搬迁工程。具备入住条件和货币补偿到位的太原等9个市,已完成搬迁任务,入住率达100%;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大同、吕梁2个市共304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住,其中已竣工152户、即将竣工152户;因群众搬迁意愿反复,导致无法实施的368户,所涉及的省级农灾搬迁资金已向省财政厅申请清退。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消化工作的意见》,不断优化各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结构。指导各市局党组用好现有核定的职级职数,高效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同时,积极主动争取属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政策支持,阶段性统筹使用一定职级职数,用以解决好工作实绩突出且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有效缓解干部消化压力。对于干部消化任务重、压力大的市局,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与其属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接联系、沟通协商,通报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助推我厅尽快完成干部消化任务。截至目前,阳泉、吕梁、长治、晋城4个市局已消化到位,其余市局力争在2024年底前消化到位。

  5.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在市、县核查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审议通过55宗资源配置项目;其中26宗已报请省政府批准,14宗协议出让项目已配置到位12宗(2宗因企业原因暂缓办理);适应国家对矿业权出让收益政策的重大调整,多次修订竞争出让方案,将择机、分批实施出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厅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切实以改促治,以治提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级领责强责。坚持以案为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挂号建账、销号结账的方式做到问题不整改、坚决不放过,确保切实整改到位。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持续发挥抓总作用,定期召开专题汇报会,动态跟进整改进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责任部门知责履责尽责。

  二是坚持跟踪督办,扎实做好督导服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原则,认真落实督导制度,突出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不良倾向,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传递从严从实抓整改的强烈信号,坚持责任不落实不过关、措施不到位不过关、成效不明显不过关,确保巡视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以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将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将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聚焦耕地保护、生态修复、能源革命等领域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常治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1-6166813;电子邮箱:sxsgtzytjgjw@163.com。

  中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3年9月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2309/t20230926_93566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